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工作,莒县多举措完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协调处理制度,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梳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流程,严格按照投诉书登记、审查、受理、调查取证、作出投诉处理决定、送达等程序依法依规处理投诉。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专家等相关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并记入信用记录。
二是印发《关于实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协调处理等事项的通知》。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的主体责任,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同时建立政府采购质疑协调解决机制,积极协调质疑有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双方在质疑阶段依法解决质疑问题。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按照依法依规、完整明确、科学合理、厉行节约原则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从源头上减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并客观公正组织采购评审,严肃评审纪律,做好信用评价记录,确保评审活动依法有序、和谐高效。
四是畅通质疑投诉渠道。在网站公开质疑投诉方式、质疑投诉格式、公布咨询电话等。政府采购供应商出现质疑投诉时可随时依据莒县政府门户网站与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拨打电话,确保质疑投诉渠道畅通,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开、公正。